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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是一个政教合一的政体。用伊斯兰的宗教术语来说,他们实行的制度被称为“法基赫监护”。
法基赫就是教法学者,所谓监护,就是教法学者以伊斯兰教沙里亚法的思想为依据,对具体事务进行具体诠释,从而全面指导国家各方面的运转。
最早提出这个主张的,其实是教法学者里面相对开明的蒙塔泽里。
用他的话来说,他们的政权是承认立法、司法、行政这三权概念的。但是,必须要有教法居中协调,并进行指导,以抵御外来文化对伊朗的侵蚀。
这就是教法治国的含义。
何谓教法治国
事实上,伊斯兰共和国刚成立的时候,并不是所有人都支持教法治国。
不过,他们都不约而同认可伊斯兰理念作为意识形态的指导。
展开剩余97%第一任总理巴扎尔甘就属于自由派,他反对种族歧视,反对性别歧视。
巴扎尔甘也支持伊斯兰教理念先行。他认为,伊朗之所以落后,在于人们“放弃了去做一个好的穆斯林”,伊斯兰意识形态的作用,就是为了仲裁社会矛盾,确立人民的权利和自由。
一些教士也反对教法治国。
比如,大阿亚图拉沙里亚特马达里就认为,伊斯兰教中并没有规定乌萊玛必须干预国家事务,他指出:"治理国家是政府的事情,精神领袖不应当直接干预。”因而反对将教法治国写进宪法。
早期的革命法庭大法官穆萨维.塔布里兹则反对将革命法庭整合进司法体系。
很快,这些人相继出局了。
剩下那些相对温和或者相对稳健的人,在支持教法治国方面恰恰是最积极的。
按照什叶派传统,教法学者从低到高依次为:霍贾特伊斯兰、霍贾特伊斯兰瓦穆斯林
米、阿亚图拉、大阿亚图拉、最高效法源泉。后三者又被统称为穆智台希德。
法基赫监护正是将这一套传统完整搬到权力体系。
最高领袖就是效法源泉,也可以视为“总阿亚图拉”,必须同时具备最优秀的理论知识和最丰富的政治经验。最高领袖下面是几十名大阿亚图拉,再往下是分布在各地,多达上千名的阿亚图拉。
最高领袖的权威往往由宪法监护委员会体现。
宪监会一共有12人,其中半数由最高领袖直接任命,另外再由最高司法委员会向议会推荐6名穆斯林法学家。
当然,最高司法委员会和议会对宪监会的影响聊胜于无,因为假如最高领袖对宪监会成员不满意,可以直接解除其职务。
按照文本,宪监会是可以联合罢免最高领袖的,但最高领袖本身把持着宪监会成员的入选资格,这种理论上对集权的最后封印,可以被轻而易举地突破。
理论上,议会应该是这个国家的立法机构。然而在伊朗,教法不属于世俗意义的法律。
只要宪监会以3/4多数意见通过,就可以对伊朗宪法进行解释。
宪监会还决定着议会的合法性,议会通过的一切决议、提案,必须递交宪监会审查。
除了议会,最高层还有一个专家会议。
他们可以考察领袖职责、研究选举方案、制定会议章程、研究教法治国途径、指导国家政治、经济和财政事务。
从字面意思来看,这是一个既指导具体事务、又能制衡权力的机构。
专家们可以根据宪法对领袖权力进行限制。而且,当最高领袖被证明无能力或无资格履行宪法职责时,专家会议可以罢免该领袖。在领袖被罢免、辞职或死亡的情况下,专家会议应尽快选出新的领袖。
然而,宪监会同样控制着专家会议。
伊朗国家层面的所有选举,从代表立法行政权力的议会,代表行政权的总统,代表司法权的最高司法委员会,到指导一切事务的专家会议,都被宪法监护委员会把控着准入门槛。宪监会可以对以上所有选举的参选人资格进行审查,充分反映教权凌驾于三权之上的地位。
这使得专家会议看起来更像一个权力留守机构。当最高领袖在指定继承人之前离世,出现权力真空时,宪法文本给予他们选举领袖的权力才有机会得到体现。
以上,这一切制度给予的“制约”,也只是在霍梅尼时期,能稍显体面一点。
因为,哈梅内伊作为继承人,是非常不体面的。
哈梅内伊(左)与霍梅尼(右)
理论上,只有“效法源泉”才能成为最高领袖,而哈梅内伊当时只是一个“霍贾特伊斯兰”,属于中低级别的教士。换言之,连当神棍头子都不够格。直到他当选很久以后,才给他追封为“效法源泉”。
哈梅内伊能够上桌参选,反而在于世俗一侧的名望。他当时是伊朗总统,支持率达到90%以上。
他之所以当选,用一位大阿亚图拉的话来说,“如果一个不能理解伊斯兰政治、社会问题的虔诚宗教人士,又怎么能成为效法源泉呢?”
也可以说在线股票配资查询门户,哈梅内伊是以世俗方面的能力,通过“倒插门”的形式当上最高宗教领袖的。
但这并不说明他比其他人更倾向世俗化,相反,他比其他人更懂得世俗权力无节操的一面运用到宗教方面,从而更变本加厉地推动政教合一。
哈梅内伊上台以后,就通过修改宪法,进一步增强最高领袖的权威。
旧宪法许多稍显民主色彩的条例,都改得非常专制。
按1979年宪法的第112条规定,"领袖和宪监会在法律面前同其他公民平等"。而新的第112条改为,增设一个最高领袖可以全权任命的国家利益委员会。
一旦代表国家权力的议会和代表教法指导的宪监委发生矛盾,这个国家利益委员会将按照哈梅内伊的意思进行“仲裁和协调”。
原本,总统因故辞职或生病,需要代行的时候,会成立一个临时总统委员会,而修改后的条例规定,只需最高领袖任命代理人选即可。
原来代表司法最高权力的是最高司法委员会,修改条例后,最高领袖任命的司法院院长成为最高司法委员会的领导,越过委员会程序直接向领袖负责。
过去,宣战、和平或调动军队,都把军政议会的头面人物集中起来,以国家最高委员会建议的形式,再由最高领袖宣布。新宪法则直接赋予了最高领袖动用所有军事和外交决策的权力。
哈梅内伊改完宪法之后就自己封闭了宪法之门
如何划分伊朗政治人物的派系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最初是一个以反巴列维、反西方为共同目标聚集在一起的大杂烩。
这里面包括,主张伊斯兰思想与资本主义结合的自由运动,代表人物是第一任总理巴扎尔甘,主张政教分离和马克思主义的人民党(图德党)。霍梅尼的盟友,是既反对资本主义,也反对马克思主义,主张回归伊斯兰宗教传统的伊斯兰共和党。这里面包括蒙塔泽里、拉夫桑贾尼、哈梅内伊等各路支持法基赫制度的大佬。
1987年,伊斯兰共和党解散,分出了“战斗的教士协会”和“德黑兰战斗的教士协会”。
其中,前者主张输出革命,支持由国家公平地进行财富分配的,是激进派;后者主张对外务实,不主张输出革命,反对进一步分配,主张保护私有产权的,是保守派。
但我们要知道,在伊朗,很多概念是倒置的。
蒙塔泽里和穆萨维属于激进派,他们要求限制最高领袖权力,尤其反对领袖插手经济和外交事务,对外主张输出革命。
拉夫桑贾尼和哈梅内伊属于保守派。
原本,蒙塔泽里是最有继承希望的,但他在1986年借他人之口,揭露了霍梅尼与美国以色列在背后进行交易,被淘汰出局。
接下来,是长达30多年的哈梅内伊时期。
这段时间伊朗换了6个总统。
分别是90年代中前期的拉夫桑贾尼,世纪之交的哈塔米,00年代中后期的内贾德,10年代的鲁哈尼,2020年代初的莱希,代行了不到1年的穆赫贝尔,还有现任的佩泽希齐扬。
这里面除了莱希,所有人都在改革。
拉夫桑贾尼是革命卫队的参谋长,资历不比哈梅内伊低,后者得以当选最高领袖,离不开前者的大力支持。
正因为是老革命,拉夫桑贾尼对体制改动的幅度是最大的。
拉夫桑贾尼(左)
两伊战争后的重建内阁成员里,有23人是曾经在西方接受高等教育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只有3人是教士。他还提出,“当前的建设阶段需要所有海外伊朗人的参与,甚至包括那些在以前犯过错误的伊朗人。”
鼓励私有化、吸引外资、提高妇女权利、放松文化管制,都从拉夫桑贾尼时期开始。
1996年,他向世贸组织递交了加入申请。
他试图从制度上合并国防军和革命卫队,合并伊斯兰革命委员会和警察部队,以扭转长期被神权压制的政府权力。
当然,这些尝试都失败了。
教士和知识分子出身的哈塔米,改革姿态是最积极的。
他本身是拉夫桑贾尼时代的文化部长,由于政策比较开明,得罪了保守派,所以被罢官。
哈塔米主张建设公民社会,认同政府的公仆角色。
他强调社会自由,政治宽容,给予妇女更多权利,同时保障私人领域的自由。
虽然他的很多改革在外界看来是微不足道的。
他取消了禁止妇女在公共场合唱歌的规定,在伊斯兰革命后,伊朗第1次出现女歌唱家举办的音乐会。在他的任期内,议会中的妇女比例由2%上升到5%。
1999年3月,哈塔米政府任命了一个专门委员会来负责国有企业私有化,这个委员会宣布,720个国有企业中只能保留128个,其余国企一律私有化,所有的经济活动向私有部门开放。国家负责加强金融行业的监管,为开办私人银行创造条件。
他甚至就像那个被推翻的巴列维王朝一样,一边打击传统的巴扎商人,一边招商引资。
伊朗国家石油公司( NIOC) 用招标和回购合同的形式,跟欧洲人签订了一系列开发协议。
内贾德的画风是最复杂的。
一方面,革命卫队少壮派出身的内贾德,在守旧方面比很多老教士有过之无不及。
他在担任德黑兰市长时,下令市政府办公大楼的电梯必须男女分乘, 要求所有男性政府工作人员必须蓄须、穿长袖,把文化中心改为祷告室。
臭名昭著的道德警察就是内贾德时期创立的。
另一方面,内贾德推进私有化的力度也是最狠的。
从2005年到2010年,伊朗实现私有化的国有企业达到604个。当然这还不够,根据内贾德时期的法律,伊朗的目标是将80%的国有机构进行私有化。
内贾德的补贴和分配力度也是最猛的。
私有化后收益的40%股份以极大的折扣分配给穷人,被称为“公正股份”,优先发给穷人。大量补贴严重拖累了经济发展。2005-2006年间,伊朗的石油收益增长了2/3,但经济增长率仅为5%。
内贾德既跟顽固分子抢赛道,也跟激进改革分子和左派抢赛道。
他的目的,是以改革的形式让革命卫队获益,抢夺对革命卫队的控制权。以至于在他执政的后期,哈梅内伊隐约觉得革命卫队有失控的势头,转而支持自由派鲁哈尼上台。
内贾德(右下)
最近十几年,再没有硬核的改革人物。
鲁哈尼属于既有框架内的改革,继续对内搞私有化,适度提高弱势群体权利,对外修复西方关系,加大吸引外资的力度。
莱希是哈梅内伊的同乡,同样是做到中级教士霍贾特伊斯兰,被最高领袖任命为司法总监,从此一路高升,几乎被视为哈梅内伊的翻版,然后死于非命。
最近这任佩泽希齐扬,表面上得到哈塔米、鲁哈尼这些曾经的自由派背书,实际上是相对最听话的。
所以,真正的硬核人物只有拉夫桑贾尼-哈塔米-内贾德这3位。
尽管他们对外界和对文化的画风各不相同,但在经济改革上,尤其是私有化改革上,是一脉相承的。
他们都支持大企业的私有化,都积极引进外资,都直接间接打压跟基层教士结盟的传统的巴扎商人,都打击顽固分子提倡的“伊斯兰私有产权”,也可以说,都在或多或少地“巴列维化”。
被双重干预扰乱的概念
为什么伊斯兰革命以后,搞经济改革的都或多或少走上类似巴列维王朝的模式,又触发不同程度的对抗呢?
问题的源头,在于“伊斯兰教主张平等”和“伊斯兰教保护私有产权”两个经济理念都要兼顾,结果,一根筋两头堵。
巴列维王朝为什么灭亡呢?
其实,这个王朝的理念并不落后,经济干预一点也不少。
王朝曾经把森林、矿产、银行和石油几个重要经济命脉都纳入国有,但最赚钱,也最需要技术的石油开采,离不开外国支持,所以支持石油国有化的摩萨台被罢免,转而与英国-波斯石油公司签订利益对半分的合同,将51%的股权转让给英波公司。
以石油收益带来的大量税收为支撑,国家亲自下场进行融资,引导民营企业发展,于是有了60-70年代私有汽车公司等一系列制造业的发展。
但在这波私有化浪潮中,国有经济的干预变得更强大了。巴列维王朝吸引的外资,大量注入到国有企业。国家对工业进行投资的比例,从60年代的40%上升到70%,这是很典型的国家资本主义发展模式。
一片景气之中又伴随着伊朗国家的盲目投资,举债扩张经济,最后碰上了1973年石油危机,国际油价猛涨,王朝崩盘。
在农村,巴列维王朝针对大地主和不在村的地主进行土地赎买,再分给有租佃权的农民,通过重构这部分地主和佃农的关系,让他们合作搞农村企业。
但伊朗有1/3农民连租佃权都没有,他们要么被排除在改革之外,要么国家直接接管土地再进行分配,无佃农民根本分享不到农村产业的收益。
此外,现代贸易强大的流动性和政府的干预,威胁到巴扎商人的利益。
在中亚和伊朗,巴扎指代进行商品交易的集市。在上千年的时间里,清真寺、学校、主干街道、广场等公共场所,往往是围绕在巴扎周围形成的。
每个巴扎都包含大量工种不同的行会,他们各自聚集起来,共同定价、制定做工标准和贸易规则,以行会为单元共同缴税,共同参加礼拜,共同筹款修建宗教学校,让子女接受宗教学校的教育,甚至与基层的教士进行家庭联姻。
这种空间距离的接近,使巴扎商人和清真寺的关系非常紧密。
伊朗国家资本的介入和现代民企带来的市场竞争,加大了传统社区的流动性。无形中,破坏着巴扎-清真寺绑定的空间结构和生活方式。
那些已经有能力走出这个结构赚钱的上层巴扎,或者不太需要社区巴扎上贡的上层乌莱玛,自然会比较开明,同意跟国王合作,获得政府下发的特许权。
于是,巴列维王朝同时得罪了底层农民,传统社区的小商人和基层教士,阶级压迫就成为了这个王朝灭亡的常见叙事原因。
哪怕它的经济政策已经非常进步了,但只要它是以王室为名义进行国家干预,只要它与外国资本合作,而国家资本和外国资本又在冲击传统共同体,那么,王室肯定被视为所有社会不平等的源头,招致越来越多人的仇恨。
这就是为什么对于伊斯兰共和国来说,伊斯兰平等原则是必须的,因为事关伊斯兰革命的合法性所在。
然而,从实际利益来说,“伊斯兰教保护私有财产”对基层的巴扎-清真寺共同体来说更为重要。
因为无论国家还是外资都会冲击他们的共同体,所以,他们诉求独立于国家的发展。
基层的小商人和教士在一些行为上,与西方右翼是很近似的。
在伊斯兰共和国初期,伊朗农村曾经建立过大概1.5万个伊斯兰团体,以加大土地分配的力度,追求彻底的平等化。地主们宣称改革违背了伊斯兰的神圣律法,得到宗教团体支持,最后土地分配不了了之。
教士们反对工人成立独立的劳工团体,取消了工人罢工的权利。
库姆神学院的阿亚图拉们不仅反对国家向他们的私有财产征税,而且反过来质问政府,为什么不加大对国有企业的税收?
然而,这些人本质上又不是西方右翼。
他们忠于的是他们的共同体本身,而不是自由市场,而且,他们的共同体一直在阻拦市场规则的运作。
拉夫桑贾尼1991年成立了巴扎休整会,专门打击巴扎商人投机倒把。政府曾经试图统一汇率,使市场交易更加透明化。然而,不管政府什么时候或是以什么汇率把外汇注入市场,巴扎商人都可以在上层基金会的支持下,以更高的价格收购再出口。拉夫桑贾尼的顾问,中央银行主席努巴克沙博士说,政府曾投放了大量金币稳定黄金价格,仍不能控制黄金价格的飙升,巴扎商人买下了所有金币,并以高出银行定价的80%重新在市场上出售。
这些巴扎-清真寺共同体对于个体的干预是极为彻底的。
他们一边对抗国家对他们的干预,一边转头就对普通人收天课,让信徒将年收入的1/5作为伍一税上交给清真寺,作为当年收入的“净化”。在干预市场这方面,下层的巴扎行会绕开市场制定价格,上层的原教旨的伊斯兰基金会,直接抢到民营企业。
我们也可以更骨感地认为,巴扎商人和教士们所谓保护私有财产的口号,只是把产权保护的概念落到共同体层面,而并没有真正下沉到个体。
不能惠及到个体的共同体本质上是耍流氓的。他们与其说是在捍卫某种神圣的概念,不如说是利益所得者为了单纯的抱团制造的话术。
伊斯兰共和国的顽固分子为什么一边强调私有权,一边反对西化改革,就在于他们不希望真正的私有产权概念引入竞争规则,挑战他们的既得利益。
那些立足于个人或者自由组合而形成,遵守市场交易原则的现代企业,既受制于国家的物价干预,又被抱团的巴扎共同体敌视,处于双重干预之下,于是,在经过这么多轮私有化改革以后,今天我们看到的伊朗,民营经济依然十分薄弱。
在伊朗的GDP结构里,国有企业占30%,革命卫队占了差不多50%,剩下的才是私有企业。真正的民企是很难接触到赚钱行业的。
革命卫队为何这么强大
首先在于民企没有发展起来。
比起巴列维王朝,口口声声主张保护共同体产权的伊斯兰政权对于货币和宏观经济的干预,显得更为彻底。
伊朗长期执行货币汇率高估的经济政策。
里亚尔是20世纪80年代被高估最严重的货币之一,1989年伊朗货币的汇率高估达到153%。
对于没有政策或盘外手段扶持的民企,汇率高估带来的伤害不言而喻。无论是地毯、皮革、蜜枣这类伊朗传统特产,还是没完全被伊斯兰革命摧毁的制造业,都因为汇率过高导致虚高的价格,影响了出口。
伊朗为什么要坚持这种虚高的汇率呢?
因为,汇率高估意味着本国货币与国际货币的差距减少。
这样一来,进口商品的价格就会相对降低。
而且,汇率高估增加国内市场对美元的需求。
这时候,那些持有官方许可证的人可以通过明面上的汇率,以相对较少的本国货币,兑换较多的美元,再从事国际进口。
这些许可证只发放给那些与实权者有密切联系的利益群体。
那些利益群体,就是革命卫队的产业。
所以,汇率高估实际上就是人为制造不同的交易规则,专门给革命卫队开后门获利的。
根据伊朗议会私有化委员会的报告,2006-2010年间,伊朗国有企业转移了价值700亿美元的资产,但其中仅有13.5% 的股份流向了私有领域,其余皆流入了半官方领域和机构。
据估计,其中46%落入革命卫队控制的社会保障投资公司和伊朗投资公司。
革命卫队旗下最大的戈尔博公司,涉足领域涵盖工业、民用建筑、矿产、金融、电信和农业,放在一个资本主义国家,早该被反垄断组织盯上了。
合法的干得,不合法的更干得。
根据多年以前的报道,革命卫队控制了伊朗南部60个边界通道,接管了除石油以外起码57%的进口贸易和30%的出口贸易,根据改革派毛拉卡鲁比的指责,能查到的违禁品贸易,起码有60%与革命卫队相关。与配备大中型船只为主的国防军相比,革命卫队掌握了大量快艇,就差把“合法走私”写在脸上了。
除此以外,革命卫队还在国内大搞非竞标合同,与民企夺食,在境外用空壳公司从事非法贸易等等,诸如此类盘外招,不胜枚举。
现在,我们应该知道,为什么伊朗进行私有化改革30多年,民营企业仍然如此弱势。
但是,正因为这样玩,这个政权才活得下去。
按照霍梅尼时期的玩法,这个国家的经济早就崩溃了。
霍梅尼以伊斯兰教条为依据,要求反对浪费,限制消费,反对高利贷,主张无息贷款。
政府对农作物进行高额度补贴,棉花和甜菜方面,80%的保险费由政府承担,通过补贴来压低农作物价格。
过度补贴极大阻碍了经济改革,生活成本实际上隐藏在补贴导致的通胀里面,而补贴,更像是一种躲避责任的行为艺术。
1977-1996年,伊朗的国内生产总值下降了1/3,按人均计算下降50%,即使根据官方的保守统计,也下降了20%。
汇率高估导致伊朗工业一直萎缩。虽然号称有着中东世界体系最为齐全的制造业,其实能自主生产进行出口的,多数是军工产品,而且是很廉价的无人机。
如果你问最近伊朗在抵抗美国以色列打击时,为什么如此无力,与其替那些吃得盆满钵满的革命卫队甩锅给国防军,倒不如想想,伊朗工业有多久没干正事了。
这么久以来,一直支撑这个国家经济的,除了革命卫队从事的大宗走私,就是石油和天然气。
为了最大可能利用石油的价值,伊斯兰政权一样与外资共享石油利益。
伊朗西南部胡齐斯坦省的亚达瓦兰油田,外资控股超过70%。到了鲁哈尼时期,石油行业取消外国资本的招募上限,而且开采的许可期限大为延长。
不知道礼萨.巴列维先帝看到当代伊朗这遍地的基金会和外资赚得如此滋润的油田,会不会被气活过来?
巴列维国王
神棍政权能活到现在的原因
既然巴列维王朝干过的事,伊斯兰政权也干了,为什么能一直活到现在呢?
因为革命卫队本身就是伊斯兰政权存活的关键。
当然,并不是因为他们保卫了最高宗教领袖。
根据伊朗宪法规定,最高领袖直接控制着革命卫队高层军官的任免权。所以很多人认为,革命卫队本来就是最高领袖的所有物。
其实,革命卫队更接近于一个用来瓜分派系利益的大帐篷。
革命卫队在组建初期,本来就是反巴列维各派武装改编而成,这里面包括巴扎尔甘领导的自由运动,也包括左翼的费达伊运动。
这支军队的起步资金,是没收外国和王室财产建立起的基金会。伊斯兰政权以一些比较正当的名义,授权给革命卫队掌握这些基金会。
例如摩斯塔赞凡基金会,就以帮助两伊战争退伍老兵的名义成立。
另外,还有“军事化的伊斯兰基金会”、“被压迫者基金会”和“殉道者基金会”,都挂着各种看起来为国尽忠的名义。
此外,还有一些制度上的倾斜。
与国防军相比,伊朗革命卫队除了号称2000万人的民兵组织“巴斯基”,海陆空三军的编制大约只有国防军的1/3-2/3,所占的国防预算却是国防军的2倍有多。很难说,这里面有多少预算真的投入在军事方面。
如果你问一旦发生内部冲突,革命卫队应不应该听宗教领袖发号施令?
按条文上来说,应该是的。
然而实际上来说,更可能分裂成一个个不那么听从命令的小派系。
拉夫桑贾尼就出身革命卫队,正是在他任内开了绿灯,革命卫队才得以涉足经济领域。又因为他的改革重新开始“巴列维”,既有国家干预又招商引资,触及了传统商人和教士,所以才有所谓的革命卫队与拉夫桑贾尼家族的对立。
内贾德更是与革命卫队直接绑定利益的总统。在他的第一个任期,有6名内阁成员就出身于革命卫队。他为什么私有化力度这么狠,因为给到革命卫队的利益也最多。
于是,革命卫队第一次出现了跟宗教领袖对抗的可能,而内贾德比神棍更神棍的做法,又堵住了指责的声音。
以至于在他的第二个任期,哈梅内伊开始跟自由派合作,勒令革命卫队关闭银行。
无论拉夫桑贾尼还是内贾德,当他们离开革命卫队后,都会带去一些同僚进入政府,然后或多或少变得“开明”起来,与他们的宗教产生对抗。然后,革命卫队的后辈们,又以效忠最高领袖的名义,反对那些已经在政府出仕的前辈们。
如果哈梅内伊真的对革命卫队拥有绝对的掌控力,又何必在各级部队都派去毛拉和领袖代表?
所以,革命卫队与其说是一支可以被绝对控制的军队,更不如说是一群派系的利益共生体。
哈梅内伊家族控制着Setad基金会和Bonyards基金会,这两个基金会都是革命卫队的大金主。
革命卫队自己的基金会被军官们分食。
拉夫桑贾尼家族虽然明面上与宗教势力产生对立,实际上也控制了什叶派最大的伊玛目礼萨基金会。
反过来说,革命卫队虽然黑,伊朗人也都知道他们既腐败又犯罪,但确实没有像巴列维王朝那样,招致所有人的仇恨。
作为伊朗私有化的产物,革命卫队就是用来给国有企业擦屁股,给实力派分蛋糕,给有能力分蛋糕的人越过规则牟利的。
虽然革命卫队的大方向也推动了伊朗经济走向对外,最后也会加快传统的巴扎社区瓦解,但是那些人不可能会像对抗王权和西方人那样,能找到具体的靶子。
那些沦为派系利益妥协代价的底层,我们不指望能听到他们的声音。
为什么容许反抗
我们会隔三差五看到伊朗国内爆发抗议,甚至能认识到,他们的年轻人、知识分子和相当一部分体面人,相当开明而世俗。
这些情况与道德警察动辄抓捕殴打女人和伊朗传统家庭死气沉沉的气氛,似乎大相径庭。
因为伊朗的权力从来就不是铁板一块的,它无法用一个笼统的说法去总结。
如果你说这个国家整体态度已经比过去开明,所以对于反抗和非主流的声音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制度只是个幌子,改革只是时间问题,那就大错特错了。
如果伊斯兰政权对这些现象真的听之任之,至少不会出现一任总统比一任更反西方的情况。
因为凡是走向正常化的社会,经济都会出现明显的增量,随后才是制度的松动。
伊朗经济并没有出现真正的增量,石油只是在给伊斯兰政权续命。
哈梅内伊和顽固的教士们也从来没有放松的态度,反而愈发加紧。
在霍梅尼的时代,每次议会选举都有一些参选人未能通过宪监会的资格审查,比例大概在20%以下。到1992年,这个数字上升为34%。
在最开明的哈塔米时期,2000年举行第六届议会选举,宪监会迫于压力,未能通过审查的比例下降为10%,是伊朗议会选举历史上的最低值。
然而,没过多久,一名宪监会成员对此深感悔恨,希望得到安拉的宽恕。
更不要说近年来议会、宪监会的审查资格越来越严厉,开明派越来越少。
问题在于,伊朗是一个朝小野大的国家,任何一个执政派别,都不可能统合所有声音,也不可能满足所有人的利益。
在伊朗政坛,主张摘头巾的是改革派,诉求少数民族利益的俾路支人是改革派,既反对摘头巾也反对国家干预的库姆神学家也是改革派。
执政者不可能反对所有改革派,不然他就是下一个巴列维。
体制里永远有人不满意,所以永远有人要求改革,如果改革不能使另一部分人满意,那就再换人。
这是一个凑合着过的政权,如果它是那个太开明太进步所以不得不太反动的巴列维,它会死得更快。
但是容许这些改革派的声音,只能说明民间的异议无法消灭,不代表整个体制对异议的态度转为包容。
既然无法直接动用国家机器灭绝,那些道德警察和暴力分子,就改为以打草谷的形式,绕开法律,直接迫害自由派和妇女。
政府上午在德黑兰街头竖起贝克汉姆头像的广告牌,内贾德下午就命人把广告牌用黑头巾蒙了起来。
也不要对那些态度较为开明的体制政客持太大的温情敬意。
无论是拉夫桑贾尼还是哈塔米,他们都认为教法治国是原则。
甚至00年代民众为了学校教育自由化和提高妇女权利,自发抗议的“绿色运动”,其目的也是“为了让伊斯兰教更好地治理这个国家”。
也只有近年,伊朗的抗议才深入到本质
你可能会觉得这只是启蒙还不够,其实不然,他们很多人对社会开化的重要性心知肚明。
2003年,伊斯兰议会23个议员和250名知识分子分别向哈梅内伊发表公开信,支持政教分离,使伊朗成为一个“普通的”共和国,总统和议会只向人民负责,而非最高宗教领袖。
内贾德自己对《头巾法》的吹毛求疵心知肚明,“人们认为回归革命价值观仅仅是关于戴不戴头巾的问题, 这个国家的真正问题是就业和住房,不是怎么穿戴的问题。”
还有一个知名度稍低的人物,前德黑兰市长,现任的议长卡巴利夫,出身于革命卫队空军,在哈塔米时期曾因为改革被逮捕,他还反对限制民众使用卫星天线接触外界信息,现在也成了保守派的主要人物。
教法治国的本质是什么
教法不同于一般的国家法律。
它不具备世俗法律对应的权责,更多时候,是躲在世俗法律后面作恶。
道德警察作恶之后,政府可以说,这机构不归司法部门管,甚至可以说不归搞教法的人管。他们可以在需要作恶的时候就出来,在需要消失的时候就消失。
教法往往是作为伊朗国家的指导意识存在的。
伊朗的教法也不同于阿富汗的塔利班。
伊朗不会把沙利亚法的每条细则,用条条框框把吃饭睡觉上厕所的细节都管起来。
《头巾法》确实更像某种政治符号。
2025年伊朗自行取缔的这个法律时候,社会也没有变得更松动。
教法怎么干预,往往取决于具体的人和事。
伊朗主流的十二伊玛目什叶派认为,自从伊玛目(领袖)“隐遁”以后,穆智台希德(什叶派教士中最高级的阿亚图拉、大阿亚图拉、最高效法源泉)就是伊玛目的代理人,有资格就教法问题进行解释,甚至“创制”。
穆智台希德以下的“乌莱玛”(伊斯兰教长)对穆斯林社会的日常生活也具有广泛的指导作用。如果说最高效仿源泉代理的是伊玛目,那么乌莱玛在基层同样起着让世俗社会效仿的作用。
这是一个理性诠释占据重要作用的宗教模式。
理论上,乌莱玛可以思想封闭,也可以很开明。
拉夫桑贾尼的政府将教法治国解释为一种很建制的理念,禁止极端分子妄意揣测人民是否虔诚,禁止他们以保护民族传统和宗教理念为理由传播迷信。
这是伊朗社会至今能有那么多自由派存在的原因。
但是,这种理性,也是教法治国如此根深蒂固的原因。
他们不是真的反理性,而是对理性过于自信。
伊朗的教士们认为对宗教的理性解释,可以干预到社会的具体矛盾,可以协调三权之间的冲突。更可怕的是,当初那些支持自由主义、马克思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反巴列维同盟,也没有十分反对这种宗教理性,很多人认为,教法治国也可以做到政教分离。
他们搞了一大堆委员会进行仲裁。
有些进步派媒体将伊朗形容为民主程度仅次于土耳其的中东国家。
事实是,这种基于宗教学者建立起来的议事制度,与世俗的议会制度存在极大的差异。
宗教议事制度,往往取决于参加者的理念共识,教士们在履行所谓的“伊斯兰民主”时,具有一定的随意性。
他们在内部议事时,存在过度的意见表达,停留在不断的争论和抬杠。而在对外时,又经常以少数人的理性代表多数人。
这时候表决出来的结果,往往像是为了得出一个能负起集体责任,甚至是便于推卸责任的结论,而去进行议论。
真正在世俗社会建立起来的议会,无不是在民主制度到来以前,就绑定了社会利益的博弈和妥协,体现社会演化的痕迹。所以,为什么代议制往往比直接民主牢固。
此前互联网曾经盛行过一种观点,将伊朗今天的苦难都归咎于“阿塞拜疆教士集团”这个互联网发明的概念,然后将阿塞拜疆这个伊朗的少数民族视为伊朗的“满清”。
确实,哈梅内伊就是阿塞拜疆人,你能发现革命卫队很多高层和高级教士也是阿塞拜疆人。
率先在伊朗确立什叶派优势,把阿拉伯世界的乌莱玛体系引入伊朗的,也是阿塞拜疆人创立的萨法维王朝。
但是,萨法维王朝是非常波斯化的,这个王朝推行的萨德尔乌莱玛制度也是非常体制化的。
帝国时代2的萨法维王朝开国战役
近代的阿塞拜疆世俗分子就更多了。
20世纪初,伊朗的阿塞拜疆民主党是当时左翼运动的骨干。
哪怕到了伊斯兰革命以后,许多阿塞拜疆人出身的阿亚图拉也反对政教合一。
乃至于今天,阿塞拜疆地区的大不里士依然不乏改革派。
如果非要以革命卫队里阿塞拜疆人的比例多为理由的话,倒不如说,因为阿塞拜疆人足够聪明,足够勇武。
在一个罪恶的体系里足够优秀,本身就是助纣为虐。
路在哪里
我们现在看到的这个伊朗制度,其实是推卸责任和随意分配权力的集合。
它并不十分集权,但极其地专制。
它松散而顽强。
但我仍然认为,伊朗这个国家是会变好的。
不在于它的体制看起来有多少漏洞,在于不合时宜的事物终究会被这个世界淘汰。
在革命卫队疯狂走私的同时,伊朗人同样可以在黑市里以较低的价格购买卫星天线。
于是,伊朗民间的卫星天线持有量非常大。
所以,为什么同样是教法治国,伊朗民众的思想和视野要比隔壁的阿富汗开放得多。
2022年,库尔德女大学生阿米尼因为“佩戴头巾不规范”,被道德警察逮捕,最后殴打致死。此事激起全伊朗的抗议,当年世界杯上,伊朗足球队拒唱国歌。
伊斯兰革命至今,还没有哪段时间,像最近3年那样,爆发了那么多抗议,其矛头直接指向他们之前很少提及的伊斯兰教本身。
在这样的抗议下,神棍们才不得不取消强制佩戴头巾的恶法。
现在,哈梅内伊已经死了。
虽然说,没有哈梅内伊,还会有其他人坐上他的位置作恶,但既然是他坐在“效法源泉”这个位置,他就应该承担起骂名。
更何况,很多具体的恶行就体现着他的意志。
哈梅内伊先以教士身份出任世俗官僚,再以世俗身份“倒插门”回去统领宗教,把世俗权力的玩法用在宗教场合,用来碾压那群经院里当书呆子的老神棍,又以宗教领袖的超然身份去干预世俗权力。
政教权力在他这里,被搅成了分不开的浆糊。
上行下效,也难怪基层乌莱玛和巴扎商人的观念如此顽固。
很多国家都经历过政教不分的阶段。
像伊朗这样,不同权力反复穿插、反复干预的情况,是很少的。
早在中世纪,基督教世界就出现了以习惯判例和条文逻辑为依据的普通法,普通法是法律去意识形态的开端,也可以是世俗和宗教权力互相分离的重要分水岭。
可怕的不是曾经封闭,可怕的是一直在封闭的路上往复。
一些人认为,哈梅内伊至少是神棍集团里面的守序人,甚至不惜将简中世界已经用烂的“温和派”也加在他头上。
像哈梅内伊那样,仅仅靠对外表现出那么一点点看上去稳健的姿态,仅仅是恶人偶尔不那么凶恶,也能称为温和吗?
伊朗已经处在失序状态几十年了,这个国家之所以还有那么多有开明的人,是因为这个国家的社会足够强韧。如果不是,伊朗早就跟阿富汗一样了。
真正还在维持这个国家最后秩序的,是它的最大公约数,而不是神棍集团里那个代言人。
真正的政治家,应该对社会的最大公约数负责,真正的温和派,也应该对社会的最大公约数温和。
我们不是食尸鬼,没必要去认同必须要有一个巫妖王去统领天灾军团。
如果你觉得恶人需要恶人的救世主,那你是不是潜意识默认了自己就是恶人?
我们不去评价美国以色列的做法。
最起码,哈梅内伊这个人,是死不足惜的。
如果你要拿伊拉克作为反例的话,至少战后的伊拉克也没有比伊朗或阿富汗更混乱。
甚至于,为什么内贾德这种强硬派会在伊朗崛起,有一部分原因,就在于伊拉克出现了西斯塔尼,导致伊朗应激产生了抵制改革和外部影响的“新霍梅尼主义”。
根据这位伊拉克大阿亚图拉的观点,伊斯兰教应该支持扩大公民的参政权利和政治的多元化,应该以民主选举和立法程序确立公民权利。
也可以说,就算伊朗不能现在就取消教法治国,至少应该保留一种西斯塔尼那样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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